戀愛真諦
「戀愛」是個神聖的字眼,僅管媒體大量濫用。
戀愛不是「好感」,
好感祇是一種欣賞,
欣賞對方的氣質或談吐,
對方的一個動作或是一個不經意的眼神。
「好感」不是「戀愛」,祇是邁向「喜歡」的前奏。
喜歡是雙方瞭解的建立,
淺度的喜歡是在約會裡雙方溝通與剖白,
深度的喜歡,建立在雙方價值觀的合一與尊敬。
「喜歡」不是「戀愛」,只是邁向「戀愛」的前奏。
戀愛是雙方理智的抉擇,
是思考後的轉變,是帶著意志的持守,
淺度的戀愛是讓家人、牧師、摯友參與,
使戀愛的結果不是兩個人的事,而有更多人的祝福。
深度的戀愛,
是準備踏上在上帝、在眾人面前立下婚約的承諾,
無論病苦、無論患難,終身相守,
那是一個人一生裡最神聖的承諾,
這不祇是私底下的山盟海誓,
而是一個人一生裡最神聖的承諾。
戀愛,真是神聖的,因為祇用在自己的配偶上。
(2000年9/10月校園雜誌 異鳴/戀愛真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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